关闭×
通知公告
[ 2012-01-22 ]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级春节放假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区公安分局放假时间与市公安局通知要求一致。生产单位放假时间自行安排。
放假期间,为保证与上级正常联系,日常工作和应急公务得到及时办理,区委、区政府要求:(1)区机关各科室、部门要安排好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党群部门要将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上班安排报党办;政府部门要将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上班安排报政府办。(2)处级领导值班地点在各自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值班期间安全防火、信访稳定、综合治理、资源林政等方面工作。(3)副处级领导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办事要向区党政主要领导请假;科室、部门负责人外出办事要向本战线领导请假;科室、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办事要向本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4)副处级领导、基层单位和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手机在放假期间保持正常开机,便于工作联系。